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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台独份子”郭志刚涉嫌于客岁4月在陽明山将蒋介石铜像“斩首”,并带回家當“尿壶”,台灣士林处所法院昨天依加剧窃盗罪判其8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刑罚金(不克不及經由過程缴交罚金台中汽車借款,的方法罢黜禁锢)。
蒋介石铜像被“斩首”并泼漆
台媒昨天报导,客岁4月20日清晨,所谓的“台灣開國工程队”成員郭志刚将陽明山花钟广場的蒋介石铜像头部锯断,還将铜像喷上红漆。蒋铜像修复後,郭志刚又在6月14日晚與林姓友人再次前去锯头,被巡查警察發明及禁止,并就地依現行犯逮捕两人。
铜像已被危险两次
士林检方客岁8紗窗清洗刷,月依波折职務上掌管之文书物品罪告状郭、林二人。士林处所法院则在客岁10月開庭,郭志刚辩称,他此举是“举動艺术”,宣称他無罪。
但客岁12月21日,郭志刚又触及了中正高中校园内的蒋介石泥像“斩首”案。警方過後依毁损罪、波折公事罪将其移送士林检方侦辦。
這就是郭志刚
士林地院昨天宣判,法官變動告状法条,改依加剧窃盗罪裁决郭徒刑8月,且不克不及缴交罚金免禁锢。至于郭第2次“斩首可折疊泡腳桶,”陽pigav,明山上的蒋铜像和介入中正高中蒋泥像“斩首”案,今朝仍别离由士林法院审理、士林检方侦減肥方法,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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