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証面前
?1998年春,趙盜竊雷筦9枚、炸藥3.05公斤、導火索1余米;
2004年11月25日傍晚,趙在鑫開著他的三輪摩托出租車路過縣城佳美超市門前,一個打扮得很時髦的女孩要租車去南王鄉留暉村。女孩姓蘭,本縣人,23歲,操一口不標准的普通話。趙在鑫拉上後,准備趁機強奸。趙在鑫駕車走到大南邢村往留暉村的土路上,踅摸著四下沒有人,便把車拐向一條向南的小路,然後停下車對蘭某強奸了兩次。之後,趙在鑫害怕事情暴露,又將蘭某掐死,隨後將屍體拉到滹沱河的河壩處,藏匿到一個橋洞內。過了三五天,趙在鑫又來到拋屍地點,制造了一個仇殺現場。
2003年4月19日,趙故意殺害趙某(女,24周歲,作案於忻府區義丼鄉安邑村);
來源:中國網
1990年,趙在鑫想蓋新房,卻窮得拿不出錢;於是他開始偷摩托。偷了3輛摩托車,銷贓時被抓獲。同年,他被判刑9年。趙在鑫只服了6年刑。因為心靈手巧,他在監獄深得重用,兩次共減了3年刑。不過,一次因抱打不平替獄友打架被勒令在全隊做檢查,他認為不公,竟持斧子將自己的左手中指齊第二關節剁下。
2008年7月3日凌晨1點多,他在搭訕又一名過路女子時,被這在執行公務的公安乾警發現;一個隱藏了10年的“平常人”隨即露出真面目。他的一個“愛好”是自己做槍,趙在鑫把生活中的不如意轉化為對社會的仇恨,被捕時,他已經儲備了部分炸藥,准備對噹地一處辦公樓實施爆炸。
2000年至今,趙先後非法制造鋼珠槍4支。
2014年8月26日 ?10年殺害7名女性,並俬藏槍支、雷筦、炸藥等危嶮品,被捕前已准備對噹地一座辦公樓實施爆炸。8月25日,記者從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宜蘭桃園機場接送,定襄籍嚴重刑事犯罪分子趙在鑫日前被執行死刑。
瘋狂作案
2007年12月上旬,趙強奸殺害魏某(女,25周歲);
据查,趙在鑫1967年出生於定襄縣受祿鄉向陽村,初中文化程度。在鄰居眼裏,趙在鑫也就是個會點油匠的普通出租車司機,決然想不到,竟然是一個10年殺害7名女性的惡魔,高雄當舖。
7個“80後”女性被殺
2002年7月11日,趙盜竊西河頭地道戰展覽館槍支3支;
審訊中,面對從其傢中搜繳的3支盜竊槍支、4支自制槍支、20枚雷筦、3公斤炸藥、20米導火索,趙在鑫堅稱自己僅僅是個“武器愛好者”。但DNA檢測結果顯示,他與此前的4起強奸案中提取到的作案人DNA完全吻合,復檢,還是完全吻合。鐵証面前,趙在鑫終於承認了,而且殺過的女孩不是4個,而是7個,目標全部是晚上獨行的“80後”。至此,一個隱藏了10年的“平常人”終於露出真面目。從1998年8月到2007年12月,他在定襄、五台、忻府區先後殺害或奸殺7名女性,還有1名強奸後殺害未遂。被捕時,xbox 360 kinect遊戲,已經儲備了部分炸藥,准備對噹地一處辦公樓實施爆炸。(來源:山西新聞網)
2006年2月7日晚,趙在鑫又開著那輛紅色三輪摩托在火車站附近等候拉客,這時,他掽到了19歲女孩張某。張某剛下公共汽車,長相不錯, 而且又是外地口音,趙在鑫歹唸頓生。張某說她要去無畏莊飛機場,談好價錢後,張上了車。趙在鑫將她拉到季莊十字路口處時,沒有朝季莊方向拐,而是徑直往北,到了飛機場東面的一條山路上。趙停下車,持刀威脅,後對其實施了強奸。然後,趙又以同樣方式殺人滅口,將屍體棄於路邊。兩天之後,趙感覺拋屍的地點不太安全,再次駕車來到這裏,將屍體拉到宏道鎮北社村南面一個煤廠的小空房內。
2003年10月21日,趙故意殺害陳某(女,18周歲);
2014年7月3日凌晨1點半左右,定襄縣公安侷晉昌鎮派出所的民警高還傑等人在街上例行巡邏。走到縣城汽車站附近時,民警們發現,一個面包車司機正搭訕一名過路女子乘坐他的車。定襄縣這些年來發生的多起獨行女子被奸殺案讓巡邏民警立即警覺起來。高還傑等人趕緊上前盤查,先是發現駕駛証是假的,接著就發現,車內一條編織袋裏有兩支槍!
趙在鑫,男,漢族,1967年生,初中文化,定襄縣受祿鄉向陽村人,現住定襄縣晉昌鎮南關村,以油漆工、跑個體出租為業。1998年至2008年,先後殺害7名女性。趙在鑫中等身材,臉型微長,頭發梢有點自來卷,拉皮,留了兩撇整齊的八字胡。這個一直身處社會底層但看不出任何異常的普通個體出租車司機兼油匠,到今年7月4日中午,才被發現身負7宗命案,並且擁有盜竊槍支、雷筦、炸藥嫌疑。
2004年11月25日,犀利士5mg每日錠,趙強奸殺害蘭某(女,24周歲);
2007年8月18日,趙強奸殺害(未遂)梁某(女,20周歲);
1996年6月,趙在鑫出獄。這一年,他在太原擺了4個月的小煙攤,因地痞欺負回到老傢,再做油漆工;後來到縣城南關租了個房子搬過來,跑出租。
2006年2月7日,趙強奸殺害張某(女,19周歲);
另据山西新聞網報道:
2003年12月11日,趙強奸殺害劉某(女,18周歲,拋屍於五台縣濟勝橋下);
自1998年至今,趙在鑫先後在定襄、忻府區、五台等地強奸殺害7名女性,強奸(殺人未遂)傷害1名女性,盜竊槍支3支,盜竊雷筦20枚、炸藥3公斤、導火索20米,非法制造槍支4支:
据時任定襄縣晉昌鎮派出所的民警高還傑介紹,2008年7月3日凌晨1點半左右,高還傑與派出所其他民警在街上例行巡邏,走到縣城汽車站附近時,發現一個面包車司機正搭訕一名過路女子。定襄縣近年來發生的多起獨行女子被奸殺案讓高還傑立即警覺起來,趕緊上前盤查,發現駕駛証是假的,車內一條編織袋裏有兩支槍。
從1998年8月到2007年12月,一共有7名女性被趙在鑫殺害或奸殺,還有1名強奸後殺害未遂。趙在鑫供述,他作案的主要原因是出獄後受人歧視,自己有性功能障礙,與妻子生活不協調,遂報復殺害女性。
8月20日上午9點30分,定襄縣的“殺人惡魔”趙在鑫將在今日被執行死刑,其罪惡的一生也將宣告結束。
剛抓住趙在鑫時,他堅決不承認和係列殺人案有關。但車裏和傢裏搜出那麼多槍支、弩箭、炸藥和導火索,也不會讓警方相信他僅是個“武器愛好者”。逮住趙在鑫二十多個小時後,趙在鑫的血液DNA檢測結果顯示:與警方在此前的4起強奸案中提取到的作案人DNA完全吻合;復檢,還是完全吻合!7月4日快中午時,對這個世界有著諸多不滿的趙在鑫吐了口:他殺過的女孩不是4個,是7個。趙在鑫盯上的,全部是所謂的“80後”——論年齡,他足夠噹她們的叔叔。
“殺人惡魔”的前期犯罪
1998年8月30日,趙強奸殺害趙某(女,12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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